漳知〔2014〕9号
漳州市知识产权局 漳州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漳州市知识产权
普及教育试点中小学的通知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市属各有关中小学: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的要求,为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中小学素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精神,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2014年市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中小学申报工作,试点工作期限2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充分发挥宣传栏、校报刊、校园网络等媒介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宣传工作,以激发全体学生的创新、创造的意识和热情,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普及教育环境;
(二)鼓励并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科技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等活动。做好学生申请专利的宣传激励和辅导等工作;
(三)已拥有专利或在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的学校,优先考虑。
二、申报数量
每个县(市、区)申报市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中小学的数量为:申报中学不超过2所,申报小学不超过2所。市直中小学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已列入省、市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中小学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学校按要求填写《漳州市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中小学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申报学校按时将《申报表》报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由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及教育局联合审核,审核合格后将材料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市属中小学自行申报)
(三)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联合下文公布2014年“漳州市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中小学”名单,并授予“漳州市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中小学”称号,列为我市知识产权普及教育重点服务对象,同时,作为今后推荐申报“福建省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中小学”的候选单位。
(四)试点期间,各试点学校应把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试点期满后提交工作总结,组织考核公布结果。
四、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和市直学校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申报表》纸件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再受理。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密切合作,认真做好此次市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中小学申报的组织协调,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附件:漳州市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中小学申报表
漳州市知识产权局 漳州市教育局
2014年5月15日
联 系 人: 市知识产权局综合科 彭立新 2924412
市教育局德育科 胡涛 2032760
E-mail: zz2924412@163.com;zzdyk2032760@163.com
漳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