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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 漳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公告
漳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公告
2013年度全市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将于2014年8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年度报告范围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内资、外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参加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暂不进行年度报告,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 年度报告时间
2014年8月1日—12月31日。
三、 年度报告方法和步骤
1、信息公示平台身份认证,有以下2种认证方式:
方式一:CA证书身份认证。企业可持有效的福建CA证书,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www.fjaic.gov.cn),点击“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图标,进入“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申报”模块,选择“CA证书登录”,登录信息公示平台。
方式二:联络员身份认证。企业到其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备案应提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联络员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表格可到福建红盾网办理指南www.fjaic.gov.cn/bsdt/ztfw/下载)。备案成功次日,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www.fjaic.gov.cn),点击“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图标,进入“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申报”模块,选择联络员身份认证登录。
2、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登录后按网页提示操作,如实填报年报相关信息。
四、注意事项
1、企业可分时段登录红盾网进行年报,以避免网站拥堵给操作带来不便。
2、企业要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
3、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
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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