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诏安县政府制定了《诏安县“十二五”期间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工作实施意见》,将商标品牌创建工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对当年获得认定的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职能部门和乡镇(区)分别给予绩效奖励15分、10分和5分;对当年获得认定的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5万元、0.5万元。商标品牌创建工作已成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
(诏安县工商局 林三妹 陈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