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我国海关已建立侵权企业黑名单制度,将有侵权记录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加强对这类企业的进出境监管,对涉嫌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线索,一律依法通报公安机关。海关还努力完善社会服务,不断拓展国际合作,一方面不断简化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程序,引导和鼓励企业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另一方面减轻企业维权负担,自2015年11月1日起,暂停收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仅此举措就为企业节约维权资金合计约17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