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

点击切换城市

www.wantongzz.com
微信:shenshuimu
新闻搜索
行业新闻
联系我们
电话:0596-2960023
传真:0596-2960023
地址: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百捷中央金街3栋210-211店面 / 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6幢2单元1608室 / 厦门市思明区国贸汇景57号304室
 

您当前位置-首页-行业新闻行业新闻

华安商标代理公司|使用他人商标拟被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草案增加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者将按情节轻重,被处以罚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作草案说明时表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业态、商业模式不断出现,现行法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如对实践中新出现的扰乱竞争秩序、具有明显不正当竞争性质的行为,现行法未作列举;现行法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特征发生变化,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依据不够充分。

  为此,修订草案规定“本法所称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前款规定,以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竞争秩序的行为”,以使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更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

地址: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百捷中央金街3栋210-211店面 / 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6幢2单元1608室 / 厦门市思明区国贸汇景57号304室 电话:0596-2960023 传真:0596-2960023
联系人:林经理 手机:18020689576 Copyright 2026 漳州万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闽ICP备18004352号-5 公安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