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乐园将于明年春季开园,上海工商部门昨天召开迪士尼商标保护工作培训会议,上海迪士尼商标保护工作全面进入临战状态。本月底完成全市性调查摸底,下个月起集中整治。近日,一家酒店擅自将酒店名称后贴上“迪士尼店”字样组合使用,已对迪士尼商标构成侵权,被工商部门罚款10万元。
今年上半年,迪士尼商标权利人向上海工商局检查总队投诉,反映维也纳酒店在其经营场所擅自使用“迪士尼店”、“周浦迪士尼乐园店”等字样开展经营活动,构成对商标权利人“迪士尼”注册商标的侵权。经市工商部门调查,维也纳酒店在门店招牌、酒店官网、酒店大堂电子显示屏等酒店服务的经营场所上,使用了维也纳国际酒店(迪士尼店)、维也纳酒店(上海迪士尼曹路店)等字样。“将‘迪士尼店’字样紧随酒店名称进行组合使用方式,实际已构成了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市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所以维也纳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侵权行为,因此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市工商部门表示,将全力推进迪士尼商标保护,计划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到11月30日前完成调查摸底;第二阶段是集中整治,从今年的12月1日到明年迪士尼乐园开园前,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落实整治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专项行动;第三阶段是日常监管,从明年迪士尼乐园开园到10月份。
截至2015年10月,全国注册商标总量首次突破千万大关,达到1004万件,其中上海商标注册数量达到54.9万件,比去年增长27%。2015年1-3季度,全市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760件,罚没款756.77万元,没收各类商标侵权商品和标识共计124万件(只),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