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流程划分起来其实并不是多,无非了进行查询,能够申请的制作文件签订合同之后提交申请,而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则进行修改直至查询通过为止。看似简单,其实失败的商标除了不可避免的的查询盲区外,很大一部分就是死在了细节上。
商品类别的标准用语
很简单的一个例子,对于第25类的服装商标,但是里面包括很多种类的服装,不同的人对这些服装有不同的称呼,不同地区的称呼可能也有细小的差别。衣服类型数量很多,个类型直接的差别相差较小,使得将服装种类混淆的情况很容易发生。
因而在国际上有标准的分类表以及标准用语,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选择注册的类别、群组、小类都需要根据标准的分类表中选择与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与商品的具体名称,而不是根据自己的多商品名称的认知自己填写。
商标分类表申请
在最新的《商标法》中其实已经规定可以进行一标多类的申请了,也就是相同的商标申请多个类别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书。然而在现在的实际操作中仍实行一标一类的商标注册制度,申请人的同一个商标申请申请几个类别的,还是必须通过商标分类表中的类别进行按类别分别的申请注册。
若是一个商标原来已经申请注册了一个类别,现在想要在别的类别上使用则需要重新的对未申请注册的那些类别进行注册。
商标变更与重新申请应用的区别
商标情况的改变有时候需要进行变更,有的时候则是需要重新的申请,这是很多申请人难以正确区分的。这也导致很多申请人混淆两者在进行错误的业务办理,不仅浪费钱还耽误时间。
其实简单说起来就是商标本身的改变需要进行重新注册,而商标的附属情况改变的则进行商标变更则可。
具体来说就是商标本身的文字、图形、组合形式、字体发生改变的需要重新申请,而申请人的名义、地址等改变的则需要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