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是注册商标领域中的佼佼者,有着普通商标所没有的地位与价值,因而认定“驰名商标”是有严格要求,需要进过层层审核之后才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有以下几种。
1、通过商标异议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2、通过商标争议案件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3、在商标管理案件中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想要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