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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奖励办法

华安县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奖励办法

为加快推进华安县商标品牌战略工作,该县对增创品牌给予奖励:①对当年新获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每件一次性奖励5万元;②对当年新注册一个农产品商标(不含自然人注册的商标),每件一次性奖励500元;③对当年在境外新获准注册商标的,每件在首次获得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以上奖项由企业和业务主管部门各50%。(3)今年新创驰名商标的待市级奖励后,兑现县级配套50万元。(华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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