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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漳州市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漳州市企业技术创新 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第十次代表大会的会议精神,促进科技型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科技型企业中开展本年度的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现就做好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专职科技人员,一般应占企业科技人员总数的30%以上,其中至少有三名具备中级职称,一名具备高级职称。 2、企业领导对技术进步工作高度重视,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保障,连续两年企业科技开发经费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2%以上,并逐年增加。 3、必须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研究、开发任务;有符合市科技计划项目要求的在研项目。 4、必须有从事试验、研究的基本手段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5、已投入实质性运作并取得良好的业绩。 6、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经济规模及技术开发能力在全市同行中居领先地位。 7、企业有一定规模,年营业收入总额2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材料 凡符合市认定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条件并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业,请认真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漳州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材料(www.zz.cn下载中心下载) 2、技术创新中心工作总结(内容包括:①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包括在重点产品与工艺开发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成效;②企业在人才的吸引、利用、激励、培养、评价方面的主要工作及成效;③企业在核心能力建设、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情况;④企业在产学研合作及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成效。) 3、企业关于设立技术创新中心的文件 4、企业前两年科技开发经费投入证明(提供在线打印的国家统计局《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号:607-1表)》)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办法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主管部门围绕我市新兴产业的重点企业和2015年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培育计划,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芗城区、龙文区科技局推荐的数量不超过3家,其他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数量不超过2家。 各有关企业请于2015年7月30日前将胶装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送达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并同意推荐后于8月15日前送达我局高科技工业与信息产业科,逾期不再受理。企业基本信息不实者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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